中
國 進 出 口 清 關 手 續 再 容 易 不 過 。 只 消 一 次 報 關 , 貨 品 便 能 通
行 和 出 入 全 國 及 港 、 澳 地 區 , 輕 易 運 抵 目 標 地 點 , 手 續 之 簡
便 , 時 間 之 迅 速 , 為 全 球 口 岸 和 物 流 與 貨 運 市 場 稱 道 , 裨 益
國 家 經 濟 , 提 升 競 爭 能 力 …… 這 正 是 「 大 通 關 」 工 程 朝 向 發 展
的 理 想 。
何 謂 「 大 通 關 」 ? 那 是 中 國 一 項 全 國 性 的 工 程 , 通 過 電 子 化
的 途 徑 , 提 升 現 時 口 岸 的 通 關 流 程 , 一 體 資 料 數 據 , 建 立 共
用 的 電 子 平 台 , 實 踐 分 享 和 共 用 資 訊 的 目 標 。
自 此 , 在 中 國 辦 理 清 關 手 續 , 便 無 須 「 過 五 關 , 斬 六 將 」 ,
經 歷 多 重 部 門 後 , 才 可 以 把 貨 品 付 運 。 除 海 關 外 , 「 大 通 關
」 需 要 協 調 海 、 陸 、 空 口 岸 、 邊 防 、 倉 務 、 稅 務 、 銀 行 、 貨
運 和 船 務 公 司 等 等 , 工 程 浩 大 。
事在必行
在 這 個 框 架 之 下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近 年 不 遺 餘 力 , 尋 找
接 合 中 國 「 大 通 關 」 工 程 的 切 合 點 , 藉 此 整 合 兩 地 海 關 通 關
作 業 的 流 程 , 令 兩 地 的 通 關 運 作 更 完 善 。 例 如 對 在 西 部 通 道
實 行 「 一 地 兩 檢 」 方 案 的 支 持 態 度 ; 本 地 海 關 與 中 方 研 究 「
一 站 式 」 清 關 的 構 思 ; 為 抵 港 的 空 運 貨 品 套 用 電 子 關 鎖 等 ,
種 種 都 足 以 證 明 香 港 已 準 備 就 緒 , 與 中 國 邁 向 「 一 報 通 多 關
」 的 無 縫 通 關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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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海關關長湯顯明說:「如要實施『大通關』,中港必須研究兩地的差別,才可成就一個無縫銜接的通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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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五 月 , 前 香 港 海 關 關 長 湯 顯 明 在 「 泛 珠 三 角 商 貿 通 關 便
利 化 論 壇 」 開 幕 儀 式 中 , 再 一 次 體 現 了 政 府 在 區 域 層 面 上 實
現 「 大 通 關 」 的 決 心 。 他 在 活 動 中 表 明 海 關 來 年 工 作 的 三 大
目 標 : 包 括 希 望 加 入 國 家 『 電 子 口 岸 』 ; 發 揮 和 強 化 香 港 的
橋 樑 作 用 , 連 接 國 內 與 國 外 的 市 場 , 促 進 泛 珠 經 濟 發 展 ; 以
及 繼 續 強 化 與 區 域 海 關 的 網 絡 聯 繫 , 打 擊 走 私 、 販 毒 和 侵 犯
知 識 產 權 的 違 法 活 動 等 。
在 這 個 基 礎 上 , 「 大 通 關 」 除 了 改 善 兩 地 通 關 外 , 本 地 各 大
企 業 自 然 是 直 接 受 惠 的 一 群 。 對 企 業 而 言 , 這 項 工 程 可 帶 來
連 鎖 的 好 處 , 代 表 通 關 作 業 的 透 明 度 將 隨 之 增 加 , 市 場 環 境
更 趨 完 善 , 通 關 和 物 流 的 速 度 順 而 加 快 , 節 省 企 業 物 流 成 本
, 最 終 必 然 提 升 本 身 以 至 行 業 整 體 的 競 爭 力 。
香 港 貨 櫃 車 主 聯 會 黃 基 表 示 , 現 時 不 少 內 地 廠 商 都 發 現 , 珠
三 角 一 帶 開 始 存 在 一 些 不 利 因 素 , 如 電 力 不 足 和 勞 工 成 本 上
漲 等 , 紛 紛 考 慮 北 移 或 西 移 。 若 果 「 大 通 關 」 得 以 實 行 , 相
信 可 吸 引 廠 商 繼 續 使 用 香 港 的 港 口 和 物 流 設 施 , 但 需 謹 慎 處
理 當 中 涉 及 的 監 管 問 題 。
聯 合 儲 集 貨 運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梁 礪 鋒 認 為 , 實 施 「 大 通 關 」 ,
開 放 物 流 通 訊 是 有 利 香 港 的 事 情 , 他 不 太 擔 心 箇 中 的 監 管 問
題 , 兩 地 文 件 的 互 信 問 題 反 是 值 得 留 意 的 部 份 。
然 則 香 港 要 配 合 和 實 現 這 個 宏 大 的 理 想 , 會 否 面 對 甚 麼 障 礙
呢 ? 湯 顯 明 認 為 : 「 在 『 一 國 兩 制 』 下 , 香 港 和 內 地 是 兩 個
獨 立 的 關 稅 區 。
「 要 實 踐 兩 地 大 通 關 , 必 須 審 慎 研 究 和 理 解 兩 地 進 出 口 規 例
、 稅 制 及 清 關 要 求 , 以 達 致 兩 地 通 關 管 理 銜 接 。
「 此 外 , 在 實 施 大 通 關 時 , 海 關 亦 要 應 用 嶄 新 科 技 , 包 括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 電 子 關 鎖 等 先 進 科 技 監 控 物 流 和 清 關 過 程
, 避 免 不 法 分 子 有 機 可 乘 。 此 舉 亦 可 增 強 我 們 的 貿 易 夥 伴 對
香 港 出 口 貨 物 安 全 的 信 心 。 」
事 實 上 , 去 年 八 月 ,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在 首 次 審 議 於 西 部 通 道
實 行 「 一 地 兩 檢 」 的 議 案 時 , 正 因 執 法 權 應 屬 深 圳 還 是 港 方
上 出 現 意 見 分 歧 , 因 而 沒 有 進 行 表 決 程 序 。 後 來 , 有 關 草 案
再 次 提 交 討 論 , 終 在 十 月 獲 得 通 過 , 授 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自 深 圳 灣 口 岸 啟 用 後 , 可 依 照 香 港 法 律 管 轄 口 岸 內 的 港 方
口 岸 區 , 成 為 深 、 港 兩 地 首 個 實 施 「 一 地 兩 檢 」 的 過 境 口 岸
。
循序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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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代表出席在五月舉行的「泛珠三角商貿通關便利化論壇」,尋求可落實一站清關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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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實 踐 「 大 通 關 」 的 概 念 , 可 不 是 一 朝 一 夕 的 事 情 , 中 國 與
香 港 的 執 法 模 式 始 終 有 別 , 甚 至 文 化 背 景 亦 是 考 慮 之 列 , 需
要 一 一 仔 細 協 調 , 建 立 可 以 共 用 的 基 制 。 香 港 生 產 力 促 進 局
首 席 顧 問 (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 張 梓 昌 亦 同 意 , 通 關 概 念 需 要 逐
步 進 行 , 兩 地 文 化 終 究 不 同 , 至 少 在 報 關 時 , 中 港 的 報 關 系
統 都 有 中 文 和 英 文 的 分 別 。
在 實 施 初 期 , 錯 誤 和 遺 漏 或 許 難 免 , 但 張 梓 昌 就 「 大 通 關 」
對 兩 地 , 以 至 物 流 及 貨 運 業 的 貢 獻 , 仍 是 感 到 樂 觀 ; 「 時 間
對 物 流 業 最 要 緊 , 若 可 以 減 少 繁 文 縟 節 的 過 程 和 手 續 等 , 屆
時 一 定 可 以 減 省 時 間 , 繼 而 減 省 成 本 。 」
政 府 態 度 進 取 , 加 上 本 港 政 府 資 助 的 機 構 , 以 至 物 流 與 貨 運
業 界 對 通 關 的 工 程 亦 表 支 持 , 身 體 力 行 。
生 產 力 促 進 局 早 前 已 研 發 出 「 貨 車 資 訊 系 統 」 ( 「 OBTIS 」
) , 能 提 供 在 運 貨 車 、 貨 物 、 貨 站 , 以 至 排 隊 和 輪 候 時 間 等
資 料 。 局 方 在 本 年 初 主 動 向 香 港 海 關 磋 商 , 探 討 能 否 把 研 發
成 果 , 支 援 海 關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啟 用 的 電 子 預 報 道 路 貨 物 資 料
系 統 , 初 步 已 獲 得 共 識 。 去 年 五 月 開 始 使 用 的 「 綠 色 通 道 」
便 利 化 措 施 , 則 是 來 自 業 界 的 構 想 , 方 便 過 境 司 機 能 利 用 快
線 前 往 深 、 港 兩 地 , 在 皇 崗 附 近 設 立 的 華 南 國 際 物 流 中 心 ,
進 行 一 次 清 關 。
由 此 看 來 , 在 公 在 私 , 「 一 報 通 多 關 」 都 成 為 了 本 地 各 方 當
仁 不 讓 的 使 命 , 四 方 八 面 驟 來 了 各 式 的 點 子 和 項 目 。
中 國 地 區 性 的 「 大 通 關 」 安 排 早 已 紛 紛 出 台 , 實 踐 「 屬 地 申
報 、 口 岸 驗 放 」 的 通 關 模 式 。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月 , 中 國 海 關 總
署 與 福 建 省 政 府 首 次 提 出 把 閩 、 浙 、 粵 、 贛 、 鄂 、 湘 、 黔 、
寧 等 納 入 為 「 大 通 關 」 的 試 驗 區 。
及 至 本 年 一 月 , 福 州 、 廈 門 海 關 和 杭 州 、 寧 波 、 汕 頭 、 南 昌
、 武 漢 、 長 沙 、 貴 陽 、 銀 川 等 十 個 海 關 共 同 簽 訂 了 《 海 西 區
域 通 關 改 革 聯 繫 配 合 辦 法 》 , 成 為 區 域 通 關 的 改 革 試 點 之 一
。
雙刃效應
這 舉 不 禁 叫 人 生 起 資 源 重 疊 、 此 消 彼 長 、 無 所 適 從 的 疑 問 。
正 如 香 港 物 流 協 會 會 長 黃 輔 華 指 出 , 通 關 的 便 利 可 會 是 香 港
一 把 「 雙 刃 劍 」 , 一 面 能 吸 引 中 國 省 市 的 企 業 選 擇 香 港 的 轉
口 設 施 , 另 一 面 或 會 使 本 地 的 轉 口 地 位 更 形 褪 色 。
如 何 成 就 相 輔 相 成 的 局 面 , 共 同 發 揮 最 大 的 效 能 , 考 察 、 分
析 、 評 估 , 協 調 相 信 就 是 關 鍵 。
就 香 港 的 「 綠 色 通 道 」 而 言 , 湯 顯 明 表 示 , 香 港 海 關 將 留 意
其 發 展 情 況 , 在 制 訂 兩 地 通 關 便 利 化 措 施 時 , 亦 會 對 有 關 計
劃 進 行 分 析 和 評 估 , 務 求 令 海 關 所 引 入 的 便 利 化 措 施 都 能 切
合 業 界 的 需 要 。 另 外 , 張 梓 昌 認 為 , 基 於 涉 及 兩 地 法 制 及 文
化 , 由 商 業 公 司 來 運 作 「 綠 色 通 道 」 , 推 動 時 確 有 點 困 難 ,
不 過 他 相 信 , 「 綠 色 通 道 」 不 但 不 會 被 淘 汰 , 在 香 港 海 關 實
施 通 關 後 , 使 用 量 應 會 不 跌 反 升 。
香 港 海 關 於 本 年 三 月 派 出 一 個 考 察 團 前 赴 北 京 及 深 圳 , 全 面
了 解 當 地 海 關 電 子 系 統 的 運 作 及 陸 路 貨 物 的 電 子 清 關 模 式 ,
藉 此 加 深 對 內 地 清 關 發 展 的 了 解 , 亦 為 雙 方 開 展 新 的 合 作 領
域 , 在 電 子 化 通 關 方 面 , 奠 下 良 好 的 基 礎 。
| 解構「大通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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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通關」工程的概念,始見於二零零二年前中國國家總理朱鎔基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實行大通關制度,提高通關效率」的主張。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吳儀當年在上海出席中國八大部門聯合召開的「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現場會」時亦強調,必須積極推進「大通關」的工作,務求把工作效率提升至新的水平。
隨後,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和松江出口加工區率先成為了首個試點,一試「大通關」工程帶來的好處。隨著中國物流與貨運市場急速發展,促進經濟發展的目標,通關的概念加緊在不同的地域試點推行,為有關的行業,以至經濟的發展,開拓更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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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當 局 亦 密 切 留 意 世 界 的 貨 物 清 關 發 展 趨 勢 , 海 關 關 長 於
六 月 率 領 代 表 團 前 赴 荷 蘭 , 認 識 當 地 海 關 貨 物 清 關 工 作 的 發
展 , 並 加 強 雙 方 在 通 關 上 的 合 作 。
要 在 此 刻 評 定 「 大 通 關 」 工 程 對 香 港 是 利 是 弊 , 實 在 言 之 尚
早 。 放 眼 全 球 , 一 統 通 關 已 成 為 必 然 的 發 展 方 向 , 在 這 個 主
流 趨 勢 下 , 香 港 在 銜 接 和 落 實 中 港 通 關 的 過 程 中 , 所 得 的 肯
定 大 大 較 所 失 的 多 。
畢 竟 香 港 一 隅 在 國 際 貿 易 和 貨 運 上 仍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鎮 之 一
, 實 施 「 大 通 關 」 將 有 助 本 地 在 已 建 的 基 礎 上 , 添 上 中 國 日
益 壯 大 的 行 業 優 勢 , 一 同 在 物 流 與 貨 運 的 天 空 下 , 瀟 灑 翱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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