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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短 短 數 年 間 , 電 子 商 貿 的 應 用 遍 及 全 球 商 界 。 然 而 , 這 只
是 一 個 開 始 , 甚 至 可 說 只 是 冰 山 一 角 。 電 子 商 貿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條 款 必 須 一 致 , 並 為 全 球 所 接 納 , 其 龐 大 潛 力 才 能 得 以 淋
漓 發 揮 。 欠 缺 一 套 國 際 認 可 的 監 管 機 制 , 正 是 現 時 窒 礙 電 子
商 貿 普 及 化 的 因 素 。
電 子 商 貿 要 解 決 的 其 中 一 個 基 本 問 題 , 是 訂 立 一 套 既 安 全 又
可 替 代 手 署 文 件 以 使 交 易 生 效 的 網 上 簽 署 方 法 。 手 署 文 件 或
交 易 目 前 仍 是 全 球 認 可 及 為 交 易 雙 方 所 接 納 的 證 明 , 而 在 電
子 商 貿 中 , 「 電 子 簽 署 」 是 最 可 能 被 採 用 的 一 種 方 法 。 這 個
簽 署 電 子 信 息 的 方 法 , 可 以 達 致 兩 個 重 要 目 的 : 一 是 鑒 定 及
確 認 電 子 信 息 是 由 某 一 位 特 定 人 士 發 出 ; 二 是 顯 示 該 名 人 士
同 意 該 電 子 信 息 所 載 的 內 容 。
隨 著 電 子 簽 署 取 得 法 律 認 可 , 網 上 文 件 將 與 「 打 印 文 件 」 具
同 等 的 法 律 效 力 。 不 過 , 不 少 問 題 仍 有 待 解 決 。 與 電 子 簽 署
相 關 的 問 題 , 從 被 廣 泛 使 用 以 傳 送 信 息 的 電 郵 中 可 見 一 斑 -
單 是 核 實 一 個 電 郵 的 真 正 來 源 、 接 收 及 完 整 性 已 相 當 困 難 ;
而 你 每 日 收 到 的 電 郵 亦 與 文 件 有 別 , 其 法 律 效 力 不 大 。
電 子 簽 署 的 正 式 立 法 , 將 有 兩 大 貢 獻 : 一 方 面 可 以 消 除 電 子
商 貿 的 一 大 障 礙 , 另 一 方 面 則 可 確 保 網 上 商 業 所 需 的 可 靠 性
及 可 預 測 性 。 這 些 對 香 港 作 為 全 球 其 中 一 個 最 重 要 的 國 際 商
貿 中 心 來 說 , 尤 其 重 要 ; 至 於 對 已 晉 身 全 球 最 大 出 口 國 、 以
及 迅 速 發 展 成 為 最 大 進 口 國 的 中 國 來 說 亦 然 。 這 些 商 貿 中 心
採 納 什 麼 步 伐 、 形 式 、 程 序 來 進 行 電 子 商 貿 交 易 , 對 其 未 來
競 爭 力 及 成 就 的 影 響 舉 足 輕 重 。
香 港 在 採 用 電 子 商 貿 , 特 別 在 電 子 文 件 交 換 、 電 子 數 據 服 務
及 網 上 金 融 服 務 方 面 的 機 制 經 已 確 立 , 但 這 些 服 務 大 部 分 依
然 只 局 限 於 本 地 商 業 活 動 。 出 乎 意 料 之 外 , 中 國 內 地 在 使 用
電 子 商 貿 方 面 , 卻 較 具 前 瞻 性 , 步 伐 亦 較 能 跟 上 國 際 趨 勢 。
這 不 是 說 電 子 商 貿 技 術 及 程 序 在 中 國 內 地 已 很 普 及 - 堆 滿 雜
亂 文 件 的 公 司 仍 多 不 勝 數 , 臃 腫 的 官 僚 架 構 也 是 進 行 電 子 商
貿 的 重 大 障 礙 。 儘 管 背 著 這 些 沉 重 包 袱 , 中 國 當 局 在 廣 東 省
的 牽 頭 下 , 正 向 建 立 一 個 國 際 認 可 的 電 子 商 貿 基 礎 邁 進 , 而
承 認 電 子 簽 署 是 其 中 一 個 重 要 基 石 。
中 國 內 地 已 實 行 一 些 電 子 簽 署 法 規 , 情 況 較 香 港 先 進 。 舉 例
來 說 , 授 權 證 書 ﹙ Certificates of Authorisation, CAs ﹚
這 個 電 子 簽 署 方 式 , 在 廣 東 已 成 為 強 制 性 的 認 受 方 法 ; 但 在
香 港 其 認 受 性 僅 屬 自 願 性 質 。 此 外 , 香 港 政 府 只 承 認 較 受 限
制 性 的 「 數 碼 簽 署 」 , 而 不 承 認 較 具 開 放 性 的 電 子 簽 署 。
國 際 電 子 商 貿 若 沒 有 法 律 基 礎 , 包 括 強 制 性 認 受 的 授 權 證 書
, 以 本 地 為 主 的 網 上 購 物 - 特 別 是 使 用 香 港 授 權 證 書 , 將 無
法 顯 著 增 長 。 全 球 性 的 網 上 商 業 , 將 依 賴 國 際 上 其 他 地 區 對
授 權 證 書 的 認 可 , 而 香 港 則 只 能 成 為 一 個 追 隨 者 。
在 最 近 香 港 總 商 會 舉 行 一 個 有 關 香 港 及 廣 東 資 訊 科 技 的 研 討
會 上 , 香 港 資 訊 科 技 署 副 署 長 麥 鴻 崧 為 現 行 的 法 規 作 出 辯 護
。 他 指 出 : 「 政 府 的 電 子 交 易 法 例 大 體 上 支 持 電 子 簽 署 , 只
是 在 涉 及 與 政 府 的 交 易 時 , 只 承 認 數 碼 簽 署 。 這 是 基 於 國 際
保 安 理 由 - 當 市 民 與 政 府 或 政 府 與 市 民 進 行 交 易 , 市 民 肯 定
希 望 可 以 有 所 依 據 , 追 溯 有 關 交 易 , 避 免 交 易 遭 否 定 。 」
他 續 說 : 「 香 港 沒 有 強 制 性 承 認 授 權 證 書 , 原 因 是 香 港 不 少
私 營 公 司 有 其 自 身 的 證 明 程 序 , 強 制 他 們 使 用 授 權 證 書 反 而
減 低 效 率 , 而 自 願 性 認 受 已 證 明 取 得 成 功 。 」
麥 鴻 崧 又 指 出 , 入 境 處 每 天 簽 發 8,000 至 10,000 張 身 份 證
明 書 , 當 中 不 少 具 備 數 碼 證 書 , 為 電 子 商 貿 開 拓 新 途 徑 。 不
過 , 商 界 分 析 員 則 質 疑 其 影 響 力 , 而 不 少 出 席 研 討 會 的 人 士
預 期 短 期 內 電 子 商 貿 將 難 以 擴 張 。 他 們 指 出 即 使 互 聯 網 在 香
港 十 分 普 及 , 並 且 設 有 寬 頻 上 網 , 但 仍 未 能 促 使 商 界 廣 泛 採
用 電 子 商 貿 。
反 之 , 廣 東 省 以 及 台 灣 、 南 韓 、 新 加 坡 及 馬 來 西 亞 等 一 眾 香
港 競 爭 對 手 , 則 正 在 向 前 訊 速 發 展 。 儘 管 授 權 證 書 的 法 例 現
時 只 適 用 於 廣 東 , 但 這 是 中 國 內 地 具 領 導 作 用 的 法 律 架 構 ,
不 難 成 為 全 國 性 標 準 。
有 關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絕 對 不 容 低 估 , 因 為 廣 東 希 望 發 展 成 為 重
要 的 貿 易 樞 紐 , 與 長 三 角 一 爭 長 短 。 華 南 的 抱 負 甚 大 , 而 很
明 顯 , 對 於 達 致 目 標 的 投 入 亦 十 分 巨 大 。 該 省 已 開 始 興 建 一
個 高 度 精 密 的 交 通 基 建 系 統 , 這 個 系 統 包 括 多 條 延 伸 至 省 內
較 偏 遠 地 區 的 高 速 公 路 ; 連 接 珠 三 角 洲 多 個 重 要 商 業 中 心 的
大 橋 網 絡 ; 大 型 先 進 的 機 場 ; 以 及 多 個 世 界 最 大 及 設 施 最 佳
的 貨 櫃 碼 頭 。 毫 無 疑 問 , 整 個 基 建 網 絡 必 須 高 速 有 效 運 作 ,
廣 東 省 才 能 使 其 電 子 商 貿 基 建 站 在 國 際 的 前 端 , 並 可 望 於 短
期 內 超 越 其 競 爭 對 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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